房产租赁押金价外费用_房屋租赁收取押金按照什么比例收的
1.租房押金怎么规定的
2.收取的押金缴纳营业税税前扣除问题
3.押金和租金有何区别?对出租包装物收取 的租金如何缴税?
租房押金怎么规定的
租房押金的规定通常体现在各地的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中,这些规定确保了租赁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租房押金主要用于保障房东在租赁期间因租客行为导致的损失能够得到补偿。一般来说,租房押金的金额、支付方式、退还条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关于租房押金的金额,通常是根据租赁房屋的价值、租金等因素来确定的。一些地区可能会设定押金上限,以防止房东滥用押金制度。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仔细查看合同中关于押金金额的约定,确保金额合理。
其次,租房押金的支付方式也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租客需要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押金给房东,并保留好相关支付凭证。房东在收到押金后,应出具押金收据,以便日后作为凭证。
在租赁期间,租客应遵守租赁合同中的各项规定,避免造成房屋损坏或违约行为。如有损坏或违约情况发生,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但扣除费用时,房东需出具相关证据,并确保扣除金额合理。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租客有权要求房东退还押金。退还押金的条件通常包括房屋无损、租金结清等。房东在扣除合理费用后,应将剩余押金及时退还给租客。如房东无故拖延或拒绝退还押金,租客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租房押金的规定旨在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确保租赁过程的公平与合法。租客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了解押金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合同约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收取的押金缴纳营业税税前扣除问题
问:
如果收取的押金要先缴纳营业税,那么本年度的营业税金与营业收入是不配比的,押金的营业税税费在汇算清缴时是否在税前扣除?该如何调整?
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四条的规定,税前扣除的确认应遵循配比原则和相关性原则。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出租方收取押金缴纳的营业税是与其取得押金收入相关的税金支出,因此这部分营业税额可在当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取得的押金收入也应作为“其他收入”并入收入总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续问:收取的租赁押金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如果按老师所说作其他收入,账务如何处理?
答:税法和《企业会计制度》对于价外收费的处理是存在差异的。会计上不对收取的租赁押金确认收入,作为“其他应付款”管理是合理的;但在进行税务处理时,这部分押金要作为价外收费缴纳营业税,同时还要作为“其他收入”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押金和租金有何区别?对出租包装物收取 的租金如何缴税?
收取的押金,表示对应的物品还回后,这个收取的款项是要退回的,只有损坏或不还,才能将押金用以赔偿,或视做销售
而租金,则是表示对应的物品使用权的让渡获得的补偿,并不是对物品所有权的让渡。
出租包装物,需看出租方业务性质
如果是销售自产的产品,销售时用来包装自产产品收取的包装物,这属于一种销售产品时收取的价外费用,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而如果公司本身没有产品销售,他只提供包装物租用业务,承租方租用其包装物用来包装与出租方无关的产品,那么这时,出租方应该按租赁业计征营业税,用租金乘5%的营业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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