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价内法公式_基金价外收取计算
1.价外费用含税还是不含税
2.价外费用包括哪些
3.私募基金怎么收费?
价外费用含税还是不含税
价外费用是否含税,主要取决于税法规定和双方的合同约定。
价外费用是否含税,是税务处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涉及到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和企业的成本计算,因此,必须明确其是否含税。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什么是价外费用。价外费用,通常是指在交易过程中除了商品或服务的本身价格之外,由卖方收取的额外费用。这些费用可能包括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包装费等。这些费用是否含税,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合同约定以及税法规定。
在税务处理中,价外费用是否含税,主要取决于税法对此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税法会明确规定哪些费用需要计入税基,哪些费用不需要。如果税法规定价外费用需要计入税基,那么这些费用就是含税的;反之,则是不含税的。
此外,双方的合同约定也会对价外费用是否含税产生影响。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价外费用是含税的还是不含税的,那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因此,在处理价外费用是否含税的问题时,应当先查阅相关的税法规定,再结合双方的合同约定进行判断。这样才能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
价外费用是否含税,主要取决于税法规定和双方的合同约定。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应当先查阅税法规定,再结合合同约定进行判断,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六条规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规定: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价外费用包括哪些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价外费用,根据账务处理要求分为两三类:
1、不记入企业收入。
2、不计入收入,但应计缴增值税。
3、应该记入收入。
对锁售方,通赏列入发票总金额;其会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想关科县)。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应付款、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即符合规定的价外费用,应以不含税金额计入收入或者冲减相应费用。同时计征销项税。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按此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的水电费,视为代委托方(自来水公司、供电局)收取款项并由委托方以其自身名义开具发票给业主或者租户。
目前这一规定存在的操作难点是“代收容易出票难”,物业公司代收很方便,但是水电企业去很难实现将发票开给业主或者租户,主要是因为水表或者电表的登记人与实际使用水电的消费主体不一定一致,而且还有不少电表水表按照门牌号码登记。
价外费用不包括违约金吗?
价外费用是包括违约金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三)同时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采用了正列举和反列举的方式,但随着经济业务的日益复杂,必然会存在列举不尽的情况。2016年营改增时,新的税收文件只对价外费用进行了概括性描述,未再逐一列举,具体如下。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
私募基金怎么收费?
1.私募基金认购费.1%的私募基金认购费。按照信托合同规定,投资者认购产品时,需要另外缴纳信托资金一定比例的认购费用。认购费用的收入、支付对象及用途由信托公司来确定。如果私募基金的认购最低限额是300万元,认购费率是1%,则投资者认购的实际起点金额是303万元?。
2.给信托公司的费用。?给信托公司的管理费用,比例为私募基金产品的1%左右。一般分为2个部分。一部分为固定信托报酬(一般每年的费用范围为0.75%~1.25%,以1%居多),无论基金运行业绩如何,每月都会收取。另一部分为浮动信托报酬(资产增值部分的3%),只有在基金净值创出新高的前提下,对于新增加的部分,会分取一定百分比的收益,也是每月收取。
3.给保管银行的费用?
私募基金的资金一般存放在保管银行,此时保管银行需要收取手续费。费率标准一般每年为0.25%。无论基金运作的业绩如何,这个费用会依据每个月开放日的资产规模收取。?
4.给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是实际对私募基金产品进行操作的管理者,所以需要支付管理费用,作为信托产品的投资顾问,收取的费用和信托公司类似,也分为2个部分。一部分为固定收取的投资顾问管理费,另一部分为可能会收取的特定信托计划利益。投资顾问管理费的标准,每年为0?~0.75%,以0.25%居多,也是每月收取。?
综合以上4个方面的费用标准,购买一只阳光私募基金,总体的手续费及管理费可能会高于3%。那么对于投资者来讲,无论基金的净值表现如何,在买入并持有的第1年,产品需要净值增长3%~3.25%以上,投资者才会有收益。
:2014年7月11日,证监会正式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合格投资者单独列为一章明确的规定。明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
根据新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应该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以及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投资者的个人净资产不能低于1000万元以及个人的金融资产不能低于300万元,还有就是个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于50万元。
因为考虑到企业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且受到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等机构投资者均都具有比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对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认可为合格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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