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房屋维修基金价格_全国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1.房屋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多少
2.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3.房屋维修基金是多少
4.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5.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什么
6.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7.房子的维修基金怎么算的
法律主观:
一、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多少1、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要按照购房款一定比例来收取,收费标准是按照总房款2%来收取。2、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具体也要看是否为多层住宅,房屋结构不同其收费标准也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如果是多层住宅建设,按现在的收费标准是100/平米,如果是高层建筑,收费标准是200/平米,不同的建筑收费标准也不同。为了提高公共基础建设质量,需要定期做好维护工作,从而提高公共建设质量。3、我们根据不同的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单栋楼房结构等不同设计,其收费标准也有差异,建议大家结合当地收费标准来决定的具体收费内容。4、房屋维修基金一般由开放商代为收取,主要是用于维修期满后住宅共用设备的公共设施维修,或是更新改造等。国家规定:维修基金使用所有权归户主所有,其它人不能随意挪作他用,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也会影响到住宅户主的利益,所以在缴纳维修基金时需要多了解些。二、公共维修基金必须交吗公共维修基金肯定是要交的,否则房屋出现问题,要维修就很不方便了,会给居住业主带来影响,不仅小区住宅楼业主要交公共维修基金,其商铺同样要收取一定标准的公共维修基金,而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是由当地房产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不能随意收取。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1、质保期后的建筑维修使用房屋建筑在保修期满之后,其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需要进行大修、更新或者改造的话,就可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但是使用时需要全体业主投票确定费用。2、闲置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在平时闲置时可以用来购买国债、购买法律规定的其他基金等。3、特殊使用对于小区公共维修基金是不能擅自动用或挪作他用的,不过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暂借,但仅限于用当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等备用金,否则要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另行约定的才能用,此外在房屋出现大修、专项维修、更新的情况时,也可以先支取工程款总额的30%来预付给施工承包单位。
房屋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多层(含别墅)50元/㎡(各地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出入);
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x比例x面积。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商品房的房屋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按照当地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8%收取。具体的收取标准,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确定下来之后应当进行公告。公有住房的房屋维修基金是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一、房屋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多少?
房屋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是怎么规定的?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第二十三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 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六)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七)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第二十四条 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按照以下规定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办理;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和第七项的规定办理。 发生前款情况后,未按规定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还应当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五条 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第二十六条 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 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应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并持有到期。 利用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利用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根据售房单位的财政隶属关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 禁止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事国债回购、委托理财业务或者将购买的国债用于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 第二十七条 下列资金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 (二)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 (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四)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综上所述,房屋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是法定的,也不是开发商想收多少就能收多少的。而且,房屋维修基金是专款专用,虽然平时由物业公司统一保管,但物业公司将房屋维修基金挪作他用的话,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房屋维修基金是多少
法律分析:
1、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要按照购房款一定比例来收取,收费标准是按照总房款2%来收取。
2、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具体也要看是否为多层住宅,房屋结构不同其收费标准也不同。
法律依据: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要求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三)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四)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
(五)个人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
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过户的时候都要交纳契税。除了这些情况以外,有些买新房子的业主还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那么问题来了,你知道房屋维修基金是多少吗?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方法有哪些?别急,如果你对此感兴趣的话,不妨随我一起来了解下吧!
房屋维修基金是多少
买房人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楼部缴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楼部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计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执行标准为:高层90元/㎡、多层50元/㎡。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方法
房屋维修基金主要用于能房子保修期届满之后,对房子主体结构、公共部位或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1、房子主体承重结构,其中就包含了根底、承重墙体、梁、楼板以及房顶等;
2、公共部位,通常是指室外墙面、门厅、楼梯间以及走廊等;
3、公共设备,通常是指房子及有关配套区域,比如:上下水管道、配电线缆、电梯、共用照明、消防设备、非经营性车场车库以及其他共用设备设备等。
新房契税征收规范
一、非北上广区域
1、购买首套房:若房子面积低于90㎡,契税税率为1%;若房子面积超过90㎡及以上,契税税率为1.5%。
2、之后再买一套房:若房子面积低于90㎡,契税税率为1%;若房子面积超过90㎡及以上,契税税率为2%。
3、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不管房子面积大小,契税税率为3%,无减免状况。
二、北上广区域
北、上、广、深契税交纳规范相同,由地方自行决定。
编辑总结:看完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房屋维修基金是多少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后续将为大家呈现更多的精彩内容。
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可知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如下: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是什么意思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什么
1、维修基金收费标准如下:
(1)公有住房的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与购房者双向筹集,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2)商品房的维修基金由建设单位与购房者双向筹集,建设单位按照房屋综合造价提取一定比例的维修基金;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一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2、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
二、住房维修基金缴费流程是什么
住房维修基金缴费流程如下:
1、交纳人如实填写维修基金分户卡,小区办工作人员核验分户卡和相关材料,并核定维修基金数额;
2、交纳人核对打印输出的分户卡并签字确认;
3、交纳人向小区办足额交纳维修基金,并取得小区办开具的“北京市住宅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第二联和第四联;
4、交纳人持收据第四联到交易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或到权属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房子的维修基金怎么算的
购买住房需要缴纳的费用还是比较多的,其中就包括了住房维修基金,它不属于个人所有,是用于全小区业主。那么,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多少,以及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各位是否了解呢?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维修基金为房款总额的2%~5.2%。购房者在买房之后,需要向售房单位缴纳一定的维修基金,不过所缴纳的维修基金是属于全小区的所有业主,不被算入住房的价格之中。此外,要注意在不同的地区,具体需缴纳的维修基金有差别,需根据当地房管局决定。
二、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业主在交房之前,就需前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第一期的住房维修基金,业主可以委托房地产公司代为交付,也可以将维修基金直接存入指定的维修资金专户中。如果是委托房地产公司代为交付的,那么在一个月之后,房地产公司会将维修基金转入指定的维修资金专户中。
三、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1、实际中,我们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就需要和开发商签订一份维修基金缴纳的约定,大致的意思就是购房者需要向售房单位缴纳一定维修基金,至于维修基金的多少,需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而定。
2、售房单位虽然是直接收取维修基金,但维修基金不属于住宅的销售范围内,而是属于小区内所有的业主。
3、第一期的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如果是带电梯的多层或者高层,每平米收取90元;而多层的楼房,每平米需收50元的维修基金。
关于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以及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就先介绍到这里了,各位是否了解了呢?在购买房子的时候,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维修基金,但是该维修基金是属于小区业主所有,因此大可放心。
在购买新房时,购房者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维修基金的征收方式,并不是固定的各地方的政策也不一样。部分地区会按照房屋成交价的2%来收取,也有部分地区会按照房屋成交价的3%来收取,但现在绝大部分地区还是会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来收取这个费用,一般情况下,每平米的征收价格应该是在44元至90元之间。所谓的房屋维修基金,其实就是用于维修或者是保养小区的公共设备的,这笔资金通常是由房管局代为管理的。
房子的维修基金怎么使用?
1、用于住房保修期满后住房主体结构,公共部分与设施在损害之后的维修和更换。
2、住房主体报过内外城中墙,梁,房顶等,公共范围包括外墙面,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有上下管道,消防,车库等。
3、通常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房屋维修基金是由所在地房管部门代管,但是申请的流程比较复杂。想要支出住房维修基金要遵照建筑物总面积大于三分之二的业主且大于总人数三分之二的业主讨论通过之后才可以申请。
房子的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办?
房子的维修基金发票如果丢了,那么可以到维修基金窗口去补办,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合同备案以及购房的发票,需要利用这些材料查档核实,如果确实已经缴纳了,工作人员会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申请人需要到本地的报社去登报声明,然后要拿着刊登丢失票据作废的报纸回到维修基金的窗口,在经过审核之后,工作人员会留存报纸以及相关的手续,并且会给予补办,通常补办的时间是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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