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失业补助金价格_肥东失业补助金价格表
1.肥东一老年务工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受伤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主张误工费?
2.肥东县拆迁补偿标准
3.肥东生育险报销多少钱
4.我在肥东上班,但社保属于合肥高新区的,后公司辞退,现想把失业保险转到肥东来,需要哪些手续流程?
5.安徽凤阳2010年工资标准是多少如题 谢谢了
肥东一老年务工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受伤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主张误工费?
法律分析: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发生交通事故也是有误工费的。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能否获得误工费的赔偿,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受害人在事故发生之前,仍然具有通过提供劳动而获取相应劳动报酬的能力,简称具有劳动能力;受害人在事故发生之前,通过自己在某处提供的劳动服务,获得了相应的劳动报酬,即有工资。受害人在事故发生之前,虽然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具备劳动能力,且通过自己的劳动合法获得了相应的报酬,此种情况下是有很大可能获得误工费的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八条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一、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退休的程序: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肥东县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客观:
根据《合肥市城市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一、拆除房地产管理部门出租的直管公有住宅房屋、由政府决定承租给单位的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和单位自管公有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款在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之间按3:7的比例进行分配。二、实行产权调换的非住宅,在拆迁过渡期间内,拆迁人对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按以下规定予以补贴:(一)单位整体拆迁的,按以下规定予以补贴:1、拆迁人从被拆迁人交房之日起,按劳动、人事部门核定的合法用工人员所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本人前12个月的月基本工资平均额的80%及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粮贴、物价补贴、独生子女费等各种补贴和补助按月给付;得不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付。2、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由拆迁人按规定补偿,由被拆迁人向有关部门统一缴纳。3、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已纳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拆迁时不予补贴;未纳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由拆迁人按退休金标准补贴。(二)单位部分拆迁的,按拆迁建筑面积每月给予每平方米30元的补贴。(三)按经营用房安置的个体工商户(不含征用集体土地上的个体工商户)在拆迁过渡期间内的停业补助,拆迁人每月应按每平方米经营使用面积给予1人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1/5补贴。(四)全额拨款单位的人员不予补贴。三、征地转户被拆迁人自改的非住宅,对其用于经营或生产设施的搬迁按机械、设备评估费的10%予以补贴,评估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不再支付非住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迁补助费。四、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一)住宅搬迁补助费:每户每次200元,二次搬迁另按此标准支付。(二)非住宅搬迁补助费:办公用房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生产、商业、仓储、加工企业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三)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自行过渡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应安置房屋面积(包含易地安置应增加的面积)在18个月以内按下列标准计算?1、国有土地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4元/月·平方米使用面积;2、征地转户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4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四)自拆自建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拆迁人按下列标准一次性发放:户人口3人(含3人)以下的,1500元/户;户人口4~5人(含5人)的,2430元/户;户人口6人(含6人)以上的,3240元/户。(五)实行产权调换的非住宅,自行过渡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有照建筑面积在30个月以内按下列标准计算:1、商业用房临时安置补助费:1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2、办公、仓库、生产用房等其他非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5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六)临时安置补助费从被拆迁人交房之月起发放至回迁安置通告时止。(七)实行产权调换的,拆除房地产管理部门出租的直管公有住宅房屋和单位自管公有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1/3由拆迁人付给房屋所有权人,2/3付给房屋承租人;拆除非住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平均分配。五、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拆迁人按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一次性支付被拆迁人3个月的补助。六、本补偿、补助标准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以后因价格变动调整由合肥市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肥东生育险报销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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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我在肥东上班,但社保属于合肥高新区的,后公司辞退,现想把失业保险转到肥东来,需要哪些手续流程?
以前在厂里上班买了保险,现在离职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安徽凤阳2010年工资标准是多少如题 谢谢了
你好楼主·看了下你的资料知道你是安徽的 请过目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决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本省行政区域内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最低工资标准 合肥市:市区410元(每人每月,下同),肥东县、肥西县330元,长丰县310元。 淮北市:市区390元,濉溪县320元。 亳州市:市区360元,涡阳县、蒙城县340元,利辛县310元。 宿州市:市区360元,砀山县、萧县、泗县、灵璧县310元。 蚌埠市:市区370元,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310元。 阜阳市:市区370元,界首市、太和县340元,阜南县、临泉县、颍上县310元。 淮南市: 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390元,凤台县、潘集区、毛集试验区330元。 滁州市:市区370元,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320元。 六安市:市区360元,寿县、霍邱县、霍山县、金寨县、舒城县和叶集镇310元。 马鞍山市:市区390元,当涂县320元。 巢湖市:市区370元,无为县、庐江县、和县、含山县320元。 芜湖市:市区370元,经济开发区390元, 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310元。 宣城市:市区360元,宁国市350元,广德县、绩溪县、泾县320元,郎溪县、旌德县310元。 铜陵市:市区370元,铜陵县320元。 池州市:市区(含九华山风景区)370元,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320元。 安庆市:市区360元,怀宁县、桐城市、太湖县、望江县310元,宿松县、枞阳县、岳西县、潜山县290元。 黄山市:屯溪区(含黄山风景区)360元,黄山区、徽州区、休宁县、祁门县、歙县、黟县31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合肥市:市区4.50元(每人每小时,下同),肥东县、肥西县3.60元,长丰县3.40元。 淮北市:市区4.20元,濉溪县3.50元。 亳州市:市区3.90元,涡阳县、蒙城县3.70元,利辛县3.40元。 宿州市:市区3.90元,砀山县、萧县、泗县、灵璧县3.40元。 蚌埠市:市区4.00元,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3.40元。 阜阳市:市区4.00元,界首市、太和县3.70元,阜南县、临泉县、颍上县3.40元。 淮南市: 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 4.20 元,凤台县、潘集区、毛集试验区 3.60元。 滁州市:市区4.00元,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3.50元。 六安市:市区3.90元,寿县、霍邱县、霍山县、金寨县、舒城县和叶集镇3.4 元。 马鞍山市: 市区4.20元,当涂县3.50元。 巢湖市:市区4.00元,无为县、庐江县、和县、含山县3.50元。 芜湖市:市区4.00元,经济开发区4.20元,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3.40元。 宣城市:市区3.9 元,宁国市3.8 元,广德县、绩溪县、泾县3.50元,郎溪县、旌德县3.40元。 铜陵市:市区4.00元,铜陵县3.50元。 池州市:市区(含九华山风景区)4.00元,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3.50元。 安庆市:市区3.90元,怀宁县、桐城市、太湖县、望江县3.40元,宿松县、枞阳县、岳西县、潜山县3.20元。 黄山市:屯溪区(含黄山风景区)3.90元,黄山区、徽州区、休宁县、祁门县、歙县、黟县3.40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此次调整是安徽省自1994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六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也是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其中合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410元调整为520元,其中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4.50元调整为5.70元。除合肥外,最低工资达到500元的还有淮北市、淮南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和铜陵市。根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高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食宿费等福利待遇。 据了解,安徽省目前有数百万农民工,他们的工作条件差,环境恶劣,但工资水平却明显偏低,近50%的民工最低小时工资达不到应有标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有效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使广大劳动者更好地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由于失业保险金待遇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安徽省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待遇和失业人员患病就医享受的补助也将随之调整,失业人员每月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将比以前增加。 为确保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落到实处,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将加大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年度审查等监察方式,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长期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坚决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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