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油价_国外油价调整机制研究
1.国外对世界能源情况的研究现状及分析
2.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的税收法规
3.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基本介绍
4.结合价格机制的作用过程,论述政府对价格机制的管制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5.美国操控石油价格的方法及其影响!!
国外对世界能源情况的研究现状及分析
世界能源供需现状与发展趋势
现阶段世界能源消费呈现以下热点:1)受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的影响,世界一次能源消费量不断增加;2)世界能源消费呈现不同的增长模式,发达国家因进入后工业化社会,经济向低能耗、高产出的产业结构发展,能源消费增长速率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3)世界能源消费结构趋向优质化,但地区差异仍然很大;4)世界能源资源仍比较丰富,但能源贸易及运输压力增大.未来,伴随着能源消费的持续增长和能源资源分布集中度的日益增大,对能源资源的争夺将日趋激烈,争夺的方式也更加复杂;同时,化石能源对环境的污染和全球气候的影响将日趋严重.面对以上挑战,世界能源供应和消费将向多元化、清洁化、高效化、全球化和市场化趋势发展.鉴于国情,我国应特别注意依靠科技进步和政策引导,提高能源效率,寻求能源的清洁化利用,积极倡导能源、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和完善我国能源安全体系.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但由于世界能源资源产地与能源消费中心相距较远,特别是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世界人口的剧增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世界能源需求量持续增大,由此导致对能源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环境污染加重和环保压力加大.近几年我国出现的“油荒”、“煤荒”和“电荒”以及前一阶段国际市场超过50美元/桶的高油价加重了人们对能源危机的担心,促使我们更加关注世界能源的供需现状和趋势,也更加关注中国的能源供应安全问题.
一、世界能源消费现状及特点
1. 受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的影响,世界一次能源消费量不断增加
随着世界经济规模的不断增大,世界能源消费量持续增长.1990年世界国内生产总值为26.5万亿美元(按1995年不变价格计算),2000年达到34.3万亿美元,年均增长2.7%.根据《2004年BP能源统计》,1973年世界一次能源消费量仅为57.3亿吨油当量,2003年已达到97.4亿吨油当量.过去30年来,世界能源消费量年均增长率为1.8%左右.
2. 世界能源消费呈现不同的增长模式,发达国家增长速率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
过去30年来,北美、中南美洲、欧洲、中东、非洲及亚太等六大地区的能源消费总量均有所增加,但是经济、科技与社会比较发达的北美洲和欧洲两大地区的增长速度非常缓慢,其消费量占世界总消费量的比例也逐年下降,北美由1973年的35.1%下降到2003年的28.0%,欧洲地区则由1973年的42.8%下降到2003年的29.9%.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能源消费占世界的比例由1973年的68.0%下降到2003年的55.4%.其主要原因,一是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已进入到后工业化阶段,经济向低能耗、高产出的产业结构发展,高能耗的制造业逐步转向发展中国家;二是发达国家高度重视节能与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3. 世界能源消费结构趋向优质化,但地区差异仍然很大
自19世纪70年代的产业革命以来,化石燃料的消费量急剧增长.初期主要是以煤炭为主,进入20世纪以后,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石油和天然气的生产与消费持续上升,石油于20世纪60年代首次超过煤炭,跃居一次能源的主导地位.虽然20世纪70年代世界经历了两次石油危机,但世界石油消费量却没有丝毫减少的趋势.此后,石油、煤炭所占比例缓慢下降,天然气的比例上升.同时,核能、风能、水力、地热等其他形式的新能源逐渐被开发和利用,形成了目前以化石燃料为主和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并存的能源结构格局.到2003年底,化石能源仍是世界的主要能源,在世界一次能源供应中约占87.7%,其中,石油占37.3%、煤炭占26.5%、天然气占23.9%.非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虽然增长很快,但仍保持较低的比例,约为12.3%.
由于中东地区油气资源最为丰富、开采成本极低,故中东能源消费的97%左右为石油和天然气,该比例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居世界之首.在亚太地区,中国、印度等国家煤炭资源丰富,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比例相对较高,其中中国能源结构中煤炭所占比例高达68%左右,故在亚太地区的能源结构中,石油和天然气的比例偏低(约为47%),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除亚太地区以外,其他地区石油、天然气所占比例均高于60%.
4. 世界能源资源仍比较丰富,但能源贸易及运输压力增大
根据《2004年BP世界能源统计》,截止到2003年底,全世界剩余石油探明可采储量为1565.8亿吨,其中,中东地区占63.3%,北美洲占5.5%,中,南美洲占8.9%,欧洲占9.2%,非洲占8.9%,亚太地区占4.2%.2003年世界石油产量为36.97亿吨,比上年度增加3.8%.通过对比各地区石油产量与消费量可以发现,中东地区需要向外输出约8.8亿吨,非洲和中南美洲的石油产量也大于消费量,而亚太、北美和欧洲的产消缺口分别为6.7亿、4.2亿和1.2亿吨.
煤炭资源的分布也存在巨大的不均衡性.截止到2003年底,世界煤炭剩余可采储量为9844.5亿吨,储采比高达192(年),欧洲、北美和亚太三个地区是世界煤炭主要分布地区,三个地区合计占世界总量的92%左右.同期,天然气剩余可采储量为175.78万亿立方米,储采比达到67.中东和欧洲是世界天然气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两个地区占世界总量的75.5%,而其他地区的份额仅分别为5%~7%.随着世界一些地区能源资源的相对枯竭,世界各地区及国家之间的能源贸易量将进一步增大,能源运输需求也相应增大,能源储运设施及能源供应安全等问题将日益受到重视.
二、世界能源供应和消费趋势
根据美国能源信息署(EIA)最新预测结果,随着世界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来世界能源需求量将继续增加.预计,2010年世界能源需求量将达到105.99亿吨油当量,2020年达到128.89亿吨油当量,2025年达到136.50亿吨油当量,年均增长率为1.2%.欧洲和北美洲两个发达地区能源消费占世界总量的比例将继续呈下降的趋势,而亚洲、中东、中南美洲等地区将保持增长态势.伴随着世界能源储量分布集中度的日益增大,对能源资源的争夺将日趋激烈,争夺的方式也更加复杂,由能源争夺而引发冲突或战争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随着世界能源消费量的增大,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灰尘颗粒物等环境污染物的排放量逐年增大,化石能源对环境的污染和全球气候的影响将日趋严重.据EIA统计,1990年世界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约为215.6亿吨,2001年达到239.0亿吨,预计2010年将为277.2亿吨,2025年达到371.2亿吨,年均增长1.85%.
面对以上挑战,未来世界能源供应和消费将向多元化、清洁化、高效化、全球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
1. 多元化
世界能源结构先后经历了以薪柴为主、以煤为主和以石油为主的时代,现在正在向以天然气为主转变,同时,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也正得到更广泛的利用.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能源供应成本和可供应能源的结构变化决定了全球能源多样化发展的格局.天然气消费量将稳步增加,在某些地区,燃气电站有取代燃煤电站的趋势.未来,在发展常规能源的同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将受到重视.在欧盟201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风电要达到4000万千瓦,水电要达到1.05亿千瓦.2003年初英国政府公布的《能源白皮书》确定了新能源战略,到2010年,英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英国发电总量的比例要从目前的3%提高到10%,到2020年达到20%.
2. 清洁化
随着世界能源新技术的进步及环保标准的日益严格,未来世界能源将进一步向清洁化的方向发展,不仅能源的生产过程要实现清洁化,而且能源工业要不断生产出更多、更好的清洁能源,清洁能源在能源总消费中的比例也将逐步增大.在世界消费能源结构中,煤炭所占的比例将由目前的26.47%下降到2025年的21.72%,而天然气将由目前的23.94%上升到2025年的28.40%,石油的比例将维持在37.60%~37.90%的水平.同时,过去被认为是“脏”能源的煤炭和传统能源薪柴、秸杆、粪便的利用将向清洁化方面发展,洁净煤技术(如煤液化技术、煤气化技术、煤脱硫脱尘技术)、沼气技术、生物柴油技术等等将取得突破并得到广泛应用.一些国家,如法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等国家已经关闭其国内的所有煤矿而发展核电,它们认为核电就是高效、清洁的能源,能够解决温室气体的排放问题.
3. 高效化
世界能源加工和消费的效率差别较大,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的潜力巨大.随着世界能源新技术的进步,未来世界能源利用效率将日趋提高,能源强度将逐步降低.例如,以1997年美元不变价计,1990年世界的能源强度为0.3541吨油当量/千美元,2001年已降低到0.3121吨油当量/千美元,预计2010年为0.2759吨油当量/千美元,2025年为0.2375吨油当量/千美元.
但是,世界各地区能源强度差异较大,例如,2001年世界发达国家的能源强度仅为0.2109吨油当量/千美元,2001~2025年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强度预计是发达国家的2.3~3.2倍,可见世界的节能潜力巨大.
4. 全球化
由于世界能源资源分布及需求分布的不均衡性,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已经越来越难以依靠本国的资源来满足其国内的需求,越来越需要依靠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资源供应,世界贸易量将越来越大,贸易额呈逐渐增加的趋势.以石油贸易为例,世界石油贸易量由1985年的12.2亿吨增加到2000年的21.2亿吨和2002年的21.8亿吨,年均增长率约为3.46%,超过同期世界石油消费1.82%的年均增长率.在可预见的未来,世界石油净进口量将逐渐增加,年均增长率达到2.96%.预计2010年将达到2930万桶/日,2020年将达到4080万桶/日,2025年达到4850万桶/.世界能源供应与消费的全球化进程将加快,世界主要能源生产国和能源消费国将积极加入到能源供需市场的全球化进程中.
5. 市场化
由于市场化是实现国际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和利用的最佳手段,故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世界各国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加快,世界能源利用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世界各国政府直接干涉能源利用的行为将越来越少,而政府为能源市场服务的作用则相应增大,特别是在完善各国、各地区的能源法律法规并提供良好的能源市场环境方面,政府将更好地发挥作用.当前,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利比亚等能源资源丰富的国家,正在不断完善其国家能源投资政策和行政管理措施,这些国家能源生产的市场化程度和规范化程度将得到提高,有利于境外投资者进行投资.
三、启示与建议
1. 依靠科技进步和政策引导,提高能源效率,走高效、清洁化的能源利用道路
中国有自己的国情,中国能源资源储量结构的特点及中国经济结构的特色,决定在可预见的未来,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将不大可能改变,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与世界能源消费结构的差异将继续存在,这就要求中国的能源政策,包括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勘探生产、能源利用、环境污染控制和利用海外能源等方面的政策应有别于其他国家.鉴于我国人口多、能源资源特别是优质能源资源有限,以及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等情况,应特别注意依靠科技进步和政策引导,提高能源效率,寻求能源的清洁化利用,积极倡导能源、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和完善我国能源安全体系
为保障能源安全,我国一方面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完善能源法律法规,建立能源市场信息统计体系,建立我国能源安全的预警机制、能源储备机制和能源危机应急机制,积极倡导能源供应在来源、品种、贸易、运输等方式的多元化,提高市场化程度;另一方面应加强与主要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的对话,扩大能源供应网络,实现能源生产、运输、采购、贸易及利用的全球化.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的税收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建立完善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规范的交通税费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决定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现通知如下: 一、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成品油价格和交通税费政策,对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石油需求不断增加,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以费代税、负担不公平等弊端日益显现;二级收费公路规模过大,结构不合理,与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迫切需要理顺成品油价格和交通税费机制。 近期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回落,为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及时把握当前有利时机,推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对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公平社会负担,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促进交通事业稳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成品油税费改革。 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不再新设立燃油税,利用现有税制、征收方式和征管手段,实现成品油税费改革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 1.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2.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中央补助支持政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方案和政策统筹研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各地可以省为单位统一取消,也可在省内区分不同情况,分步取消。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制订,报批准后实施。 3.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加上现行单位税额,提高后的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元,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为每升0.8元。 4.征收机关、征收环节和计征方式。成品油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征收(进口环节继续委托海关代征)。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人。纳税环节在生产环节(包括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计征方式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价内征收。 今后将结合完善消费税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并改为价外征收。 5.特殊用途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后,对进口石脑油恢复征收消费税。2010年12月31日前,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纳消费税予以返还。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 6.新增税收收入的分配。新增成品油消费税连同由此相应增加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具有专项用途,不作为经常性财政收入,不计入现有与支出挂钩项目的测算基数,除由中央本级安排的替代航道养护费等支出外,其余全部由中央财政通过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分配给地方。改革后形成的交通资金属性不变、资金用途不变、地方预算程序不变、地方事权不变。具体转移支付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落实。新增税收收入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是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具体额度以2007年的养路费等六费收入为基础,考虑地方实际情况按一定的增长率来确定。 二是补助各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补助资金,用途包括债务偿还、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等。 三是对种粮农民增加补贴,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考虑用油量和价格水平变动情况,通过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中相应的配套补贴办法给予补助支持。 四是增量资金,按照各地燃油消耗量、交通设施当量里程等因素进行分配,适当体现全国交通的均衡发展。 (二)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国产陆上原油价格继续实行与国际市场直接接轨。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成品油定价既要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要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要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又要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1.国内成品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一段时间内平均价格变化超过一定水平时,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2.汽、柴油价格继续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1)汽、柴油零售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由出厂价格和流通环节差价构成。适当缩小出厂到零售之间流通环节差价。(2)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汽、柴油供应价格,合理核定其批发价格与零售价格价差。(4)供军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按国家核定的出厂价格执行。(5)合理核定供铁路、交通等专项部门用汽、柴油供应价格。(6)上述差价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3.在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上涨或剧烈波动时,继续对汽、柴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以减轻其对国内市场的影响。 4.航空煤油等其他成品油价格继续按现行办法管理。液化气改为实行最高出厂价格管理。 5.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上述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另行制定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三)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配套措施。 1.继续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国家实施有控制地调整汽、柴油价格措施时,原油加工企业会出现暂时性困难,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要继续按照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好内部利益关系,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保证市场供应。 2.完善相关行业价格联动机制。(1)铁路货运价格,根据上年国内柴油价格上涨影响铁路运输成本增加的情况,由铁路运输企业消化20%,其余部分通过提高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疏导,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具体幅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铁道部确定。(2)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价格,首先在运价浮动机制内,由航空公司自主调整具体票价,需要调整燃油附加时,根据航空煤油价格影响民航运输成本变化情况,由航空公司消化20%,其余部分通过调整燃油附加标准或基准票价的方式疏导。调整燃油附加标准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燃油附加具体收取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航局按照上述原则确定。(3)出租车和道路客运价格,由各地进一步完善价格联动机制,根据油价变动情况,通过法定程序,决定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
3.完善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的机制。(1)种粮农民。当年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考虑给予补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2)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林业、渔业(含远洋渔业)。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上述行业增加的成本,由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补贴。补贴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具体补贴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新的补贴办法从2009年起执行。(3)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成本,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4)低收入困难群体。各地综合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调价和市场物价变动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继续实行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机制。为合理调节石油涨价收入,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继续按相关规定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四)妥善解决改革的相关问题。 1.妥善安置交通收费征稽人员。妥善做好改革涉及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成品油税费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要按照转岗不下岗、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的总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多渠道安置,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各地要锁定改革涉及的征稽收费人员数量,严格把关,防止突击进人。对公路养路费征稽人员的安置措施:一是交通运输行业内部转岗;二是税务部门接收;三是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多种渠道安置改革涉及人员。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由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制订,报批准后实施。 2.研究解决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特别是二级公路发展问题。地方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利用中央财政给予的支持政策,整合现有资源,更好地用于发展二级公路。同时有关部门要按照六费原有资金功能不变的原则,抓紧研究建立和理顺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促进普通公路健康发展。 3.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加强油品市场监测和监管,坚决禁止成品油生产企业为规避税收只开具发票而无实际货物交付和突击销售成品油等非正常销售成品油行为,严厉打击油品走私、经营假冒伪劣油品以及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 (五)实施时间。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切实做好改革的实施工作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是、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共同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改革方案平稳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组成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部际协调小组,要切实做好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改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发展改革、价格、财政、交通、税务、编制、人事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保证队伍稳定和资金有效衔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安置人员和维护稳定的责任,把人员安置的工作摆在推进改革的突出位置,提前筹划,周全安排,妥善安置。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改革前后资金安排及预算衔接工作;中央财政要通过向地方预拨资金,确保养护管理及人员经费等需要,保障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三)确保取消收费政策到位,严格禁止乱收费。各地要按照改革方案的统一安排,在2009年1月1日零时全部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已经提前预收的要及时清退,要加强检查,确保取消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对确定撤销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省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位置和名称,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做好财务清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逃废银行债务。绝不允许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明令取消的各项收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下发配套文件,并加大督查力度。 (四)加强宣传解释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舆论引导。 (五)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要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和社会动态,针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报告。
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基本介绍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中国职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牵头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而最高零售价格,是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上流通环节差价来确定的。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 2008年底进行的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目的在于理顺成品油和原油的价格关系,形成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定价机制。根据新的价格形成办法,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日均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应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以使成品油价格能够更真实、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与公平竞争。
2013年3月26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624 号)》发布,(一)缩短调价周期。将成品油计价和调价周期由现行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 为节约社会成本,当汽、柴油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二)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油种。根据进口原油结构及国际市场原油贸易变化,相应调整了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油种。
“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形成后,价格其实是有降有涨的。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机关要逐步完善有关机制和管理办法,市场主体也要逐步适应价格上下波动的经常性情况。”
根据相关监测数据,本次成品油调价前20天,布伦特、迪拜、米纳斯三种原油价格平均价比前期调价基准价大约提高了5%以上。所以,这次国际油价的持续上涨已经超过了20天,发展改革委经过观察和研究,决定上调油价。
据了解,在此机制下,成品油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或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或由供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对于一些加油站进行的降价促销,国家对成品油实行的是最高限价,企业可以在最高限价之下自行定价,国家是支持合法的市场竞争的。
结合价格机制的作用过程,论述政府对价格机制的管制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政府管制又称为政府规制( alregulation)。管制,是政府干预市场的活动总称,关于管制的研究被视为经济学的一个正式领域。管制经济学最早是由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开创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干预企业经济活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利用普通法、反托拉斯法经过法院间接干预企业经济
活动;第二,利用宏观调控手段通过市场间接干预企业经济活动;第三,通过国有化直接干预企业经济活动;第四,通过管制机构直接干预微观经济主体活动。其中,通过普通法、国有化和宏观调控干预经济的活动基本上可以归为政府的宏观行为,反托拉斯和管制属于政府的微观行为。因此,总的来说政府干预从经济性质来看,可以分为两大方面: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
如上所述,管制是政府直接干预微观经济主体活动的一种行为方式,那么,按照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的路径来看,通常可分为直接管制和间接管制。直接管制,是政府的相关机构通过有关进入、价格、许可、认可、标准、收费等法规而直接对企业市场行为施加的管制。间接管制,是指由政府的司法机构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对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进行的管制。其中,政府的直接管制又可分为经济性管制与社会性管制。经济性管制是对诸如自然垄断行业和金融业等特殊行业的管制;社会性管制是对企业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等外部性问题与产品质量以及生产安全和卫生等内部性问题进行的管制。
政府为什么要进行管制?这一问题几乎等价于政府为什么要干预经济的问题。
管制的产生是与市场失灵相联系的,当市场机制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即出现市场失灵时,政府就通过管制以矫正和改善市场机制存在的缺陷,干预资源配置。通常引起市场失灵的因素主要有:市场势力(如:垄断)、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内部性、不完全竞争、公共物品、公正分配失灵、非价值物品的生产(如:毒品、武器等形成的交易市场)、风险与收益的市场失灵(如:高技术行业由于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从而缺乏与社会发展需求相吻合的投资)。这些市场失灵现象为政府干预经济活动提供了前提条件。
政府克服市场失灵是一种代替竞争政策的治理机制。政府管制与市场机制之间的相互替代不是静止不变的,这种替代是一种动态的过程。也就是说,当政府行为不能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而且产生了寻租、腐败等扭曲资源配置的市场绩效,也就会出现管制失灵现象。这时的市场要求是希望政府放松管制。
政府管制与市场机制功能发挥不是一种简单意义上的相互替代,而是一种不断调整的动态变迁过程。也即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规范运行,必须有政府广泛、深入和系统的管制,同时,管制也必须随着市场的竞争强度、交易规模、产业结构和经济水平的变化做出适时的改革。如:上个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处于萧条时期建立在“命令与控制”理念基础上的一套管制制度,随着战后的高速增长、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管制的僵化,市场与管制之间发生冲突。当时的管制机构同时拥有半立法、半行政和半司法权利“三位一体”的管制模式,导致了管制机构的膨胀和管制过多过滥;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联邦管制机构平均每年发布规章7000多件,管制成本平均为6400多亿美元,造成了市场扭曲和低效率(Arrowetal,1996);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联邦政府行政机构开展了放松管制、国有公司民营化和私有化改革;到1993年,人们普遍认为,克林顿签署的《12866号行政命令———管制的计划和审核》为建立市场导向的政府管制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市场失灵是政府管制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因为政府管制也有可能失灵。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的调整、变迁和改革是克服两种“失灵”寻求新的制度均衡的演变过程。
政府管制的重要手段是行政立法,发布规章。美国在政府管制方面经历了100多年的探索。自美国国会在1887年制定了《州际商业法》,批准成立了第一个对市场经济施行政府监管的机构———州际商业委员会(ICC),并授予其广泛的制订和发布规章的权力,以保障市场健康运行以来,陆续批准成立了一系列政府管制机构,并同时授予这些机构制订规章的权力。因为就维持市场秩序和促进市场效率的作用而言,立法和诉讼持续的时间长且成本高,而行政监管迅速、灵活且成本低。也因此,在美国,管制延伸到市场经济的各个方面,由于规章的大量发布,以至出现了立法重心从国会转移到行政机构的趋势。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只存在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企业只是国家行政机构的一种延伸,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政府管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经济要求公正、公开、规范的市场秩序,这需要有法律规章作为保障。因此,自确立建立市场经济以来,及相关部委局、及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大量的法规、条例、办法措施。这些法规条例中有些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有些效果不明显,也有些甚至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政府不应贸然地出台一系列限制价格的措施,尽管这样的限制价格的举措也许会在短时间内起到平抑价格的作用,也会得到某些喝彩。但却将人为地抑制市场内在的平衡机制,负面效应也是很明显的。政府要做的应该是及时向市场提供信息,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借助政府力量,增加市场供应。因为民众一旦相信供应将有保证,其恐慌性需求自然会消退,价格也就失去上涨的支撑。相反,政府直接干预价格,限制商家的零售价格及中间环节的批发价格,并不能改变消费者的预期,也不能减少恐慌性需求。根据经济学家的分析论断,决定价格的不是真实的供需,而是人们对于供需状况的主观认知。而这,也正是政府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及时提供生产与供应信息,打消消费者的恐慌情绪。从而使市场恢复到理性的供需平稳运行状态。
我们同时认为,面对一系列涉及民生的商品大幅涨价,政府还应该组织一定的财力,直接对收入最低群体进行补贴。这不但不会扰乱市场机制自然具有的平抑价格的机制,反而是政府在市场之外对市场某些不足的一种补充。这样既不致于使部分低收入群体生活压力过大,又不会损害市场体制本身。
从历史经验来看,如果政府仅仅是希望通过对管制某些商品价格的方法来治理通货膨胀,其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要达目标是不可能达到的因为,无论是从理论上来看,还是从经验上来看,用价格管制的办法来治理通货膨胀,最后失败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最近的非洲的辛巴威,通货膨胀到了70倍政府下令让所有物价全部下降,民众当然相当拥护,但实际上不仅没有遏制过高的通货膨胀,反之,物价更是快速上涨,整个国家经济也陷入萧条还有,20世纪40年代末,中国的通货膨胀也是一个十分明显的例子
再来看当前中国情况,目前政府对成品油进行严厉的价格管制,希望通过这种管制来减缓通货膨胀上涨压力,但是这样做,不仅达不到目的,反之由于对成品油价格管制而导致了油品市场的价格严重扭曲,所造成经济问题更是为大,价格上涨的压力更大如石油的国际价格从2007年初的50美元上涨到当前130美元由于国内石油价格不能根据国际油价变动做出相应的调整,这一方面造成国内两大石油公司(中石化与中石油)必须在严重亏损的情况下经营,而由于两大石油公司不仅是公众的上市公司,而且两大石油公司市值所占的比重较高在政府对两大石油公司的价格管制而导致两家公司严重亏损的情况下,股市投资者一定会用脚投票退出这样严重亏损的上市公司,从而导致整个股市的价格下跌同时,由于两大石油公司所经营石油严重亏损,这不仅会降低两大石油企业生产的积极性,从而进一步造成国内油品严重短缺,增加用油企业的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
从目前广东浙江及北京所观察到的情况来看,由于石油短缺,许多运输车辆加不到油,即使能够加到一点油,也要排上很长队,花上很多的时间前几天,在北京五环边上一个加油站上见到一个货车司机,他告诉我,他已经在北京等加油两天了由于加不到油,不仅车上的货物不能够及时运到目的地,造成运输货物损坏,而且一路上增加了几倍等待加油的成本而且,由于油品的短缺,也使得一些加油站的油品以次充好,变相提高油品的价格而这些运输车辆成本的增加,也必然会把其增加的成本转稼到下游的消费价格上去这样,政府对成品油价格管制,不仅扭曲了整个市场的价格机制,制造了成品油的紧缺,增加企业运行成本,降低了企业经营效率,而且它也成了推高整个物价水平的重要动因还有,比如,政府对电力价格管制的结果对农产品价格管制结果都是如此
总之,市场经济的根本是什么?就是通过价格机制来形成对企业及个人有效的激励与约束,让企业个人能够根据市场的价格的变化来调整其行为如果市场的价格被管制,市场的价格扭曲,那么个人与企业行为激励与约束机制就不可能出现世界各国的历史,包括中国改革30年以来的历史都表明,个人与企业在既定的约束条件能够通过有效的价格机制让市场运作起来,这才是唯一经济发展企业效率提高之路因此,当前政府对一些行业及产品的价格管制是不利经济发展的,其带来的严重负面影响决不可低估
美国操控石油价格的方法及其影响!!
美国操纵石油市场有三种手段。第一,美国政府说服本国石油公司限制开采量。最近5年尽管油价很高,但美国石油巨头的开采量一直保持在一个水平上。第二,美国的忠实盟友沙特阿拉伯愿意执行美国的战略,没有表现出大量增加石油供给以打压油价的愿望。第三,纽约期货市场的大量投机倒把行为是石油价格增长的推动力。毫无疑问,在那里定调的是美国人,每天大量的期货交易推动着油价上涨。美国政府还有其它一些方法来操纵油价。例如在伊拉克战争之前说,推翻萨达姆政权1年后就可每天向市场提供300万桶伊拉克石油,3年之后可达到500万桶,而现在伊拉克石油的出口只有150万桶,甚至低于萨达姆执政时期的出口量。也就是说,美国不需要过多地出口伊拉克石油。美国人不愿意动用自己的战略石油储备,现在已经储存了7亿桶,准备增加到10亿桶。这意味着,美国每天要按高油价购买数十万桶石油,这对油价有什么影响,也就不言而喻了。第五美国充分运用自身影响力和主导性,以市场作用调侃市场、调侃价格、调侃技术、调侃心理。例如,在国际资本市场表现不佳、低利率和疲软股价中,美国将有实力的投资机构和投资者招募到国际石油市场,将货币市场和股票市场资金转移至石油市场。国际石油价格高企不仅吸引了国际汇市上的资金进入期货市场而对美元贬值产生助力,而且并没有导致美国因进口原油造成巨大损失,其中核心在于美元效应。因为美国的进口商能够运用期货市场对冲油价上涨的影响,相反美国还凭借金融优势在油价上涨中大赚了一把。如美国花旗银行在国际石油价格上涨前10天悄然进入欧洲美元市场,维持了110亿美元的空头头寸,大量对冲在石油价格上涨中做多原油期货做空美元。
中国石油大学刘林教授研究认为“美元作为国际货币,美元事实上承担了全球交易媒介、价值储藏和计价单位三大职能。”从交易来看,全球4/5以上的外汇交易以及超过一半的出口是以美元来计价的。从储藏来看,全球官方外汇储备的2/3是由美元来充当的。从计价来看,在当前的国际石油交易中,几乎100%是以美元计价的,每年全球的石油贸易超过6000亿美元,占全球贸易总额的10%。
美国为了缓解次贷危机所采取的低利率和弱势美元政策,直接带来了流动性泛滥,美元持续贬值,导致包括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暴涨。国际原油价格在美国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推动下,2008年7月达到历史最高点每桶147美元。在金融危机冲击实体经济的背景下,油价又迅速一路下跌至35美元。 “ (美国)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流动性泛滥,流动性泛滥和经济的强劲增长导致原油价格暴涨; 而金融危机导致流动性不足,当流动性不足时,实体经济衰退,石油市场又会受到美元计价机制的影响,导致原油价格暴跌。” 石油价格的暴涨与暴跌看似扑朔迷离,背后其实是美国根据国内经济利益和全球利益的需要在操控着油价。
虽然美国没有宣布美元与石油直接挂钩,但美国通过垄断像石油等大宗商品的交易计价权,保证了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霸权地位,这就是美元作为国际货币与石油美元定价机制之间最本质的关系。首先,美国财政部可以几乎不花成本狂印美钞,在全球市场购买石油,美国输出美元这一虚拟符号,换取到的是真金白银的石油资源。这是美国和美元的特权,这种特权正是通过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霸主地位实现的。其次,美国可以根据国内经济利益和全球利益的需要来影响和控制油价。既然石油交易以美元计价,任何国家只要购买石油,就必须要美元,这样,美国就可以通过国内的利率调整和美元汇率政策影响和操纵国际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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